讀經:
我們的主教訓祂的門徒要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不錯,我們有禱告,但是我們太容易放棄,不繼續禱告。原因可能是:第一,我們沒有禱告的負擔。沒有負擔,我們就會隨便開口禱告,禱告完了,也就忘記了。第二,我們有一個錯覺,以為如果為某一件事禱告多次,就表示沒有信心。但是在上面的經文裏,主的教導剛好相反。主說:「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?」這種信德正是寡婦那不斷堅持的呼求,不肯放棄,直至達成她的願望。
不錯,如果你祈求了一次就蒙應允,你就不用再為同樣的事禱告:如果還繼續再祈求下去,那就沒有信心。另外一方面,如果祈求了卻未蒙應允,那就應當繼續祈求,這正是信心的表現。換句話說,你是相信主至終必要應允你的禱告。這個原則,不管是在個人的私禱,或是教會的禱告,都是很重要。教會聚集禱告的時候,教會就把主的負擔接過來。為這些負擔的禱告,可能只需要一次就可以放下,但是也有一些負擔會經年累月繼續下去,因此我們需要繼續祈求。
如果你心裏對某一件事沒有負擔,在為它祈求以後,就不要再祈求。你心裏若沒有負擔,頂多就禱告一次好了。但是如果你真正有負擔,那麼多次的禱告就不算是重覆,或者是無聊,因為每一次的禱告都是真誠的。有些時候禱告沒有果效,我想其中的一個原因是我們沒有恆切的禱告,我們太容易放棄。
留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城的祈求。他不只祈求一次,而是祈求了六次之多。要記得我們的主在客西馬尼園怎樣三次禱告,直到祂得了答案。保羅也是這樣,他為他肉體上的那根刺, 次求告主,一直到他得到答案。
因此,當我們聚集禱告的時候,有些事是需要我們不斷祈求,鋼而不捨,這是很重要的。我們要堅持禱告下去,直至從主那裏得著答案。我很喜歡以賽亞書六十二章六至七節的話:
「耶路撒冷阿,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,他們晝夜必不靜默。呼籲耶和華的,你們不要歇息,也不要使他歇息,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,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。」
「我因錫安必不靜點,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,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,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。」(賽六十二1)神表明了祂的心意,讓我們知道她心裏所要的,然後在第六節說說:「他因此要在耶路撒冷的城牆上設立守望的。」
我們聚會禱告,就好像設立在耶路撒冷的城牆上那些守望的人。神期望我們像守望的,畫夜必不靜默,呼籲祂,不要歇息,也不要使祂歇息,直等到祂使耶路撒冷城成為可讚美的。這是神的心願,也就是教會所該作的。主要完成他的心思、旨意、目的和工作,就把我們設立在城牆上作守望的。
路加福音十八章裏的寡婦,象徵教會。教會今天在地上的光景,就像寡婦一樣,因為我們的主不在地上了,留下我們無依無靠,又受仇敵欺壓。撒但就是這個仇敵,是神與人的對頭。在這世上,我們受騷擾、欺壓、強迫、攻擊,又受仇敵試誘,叫我們灰心喪志,以致不能成全神的旨意。我們只要一個求助的途徑,就是去找我們的判官。在這段經文中,主用這個不義的判官來帶出那位公義的審判者,就是我們的主。祂用這個對比指出:我們的父神豈不會為我們作更大的事嗎?
這個不義的官不尊重世人,也不懼怕神。他不肯為寡婦伸冤,但她一直堅持,不斷地來見官,叫他感到厭煩,只好為她伸冤,免得她再來煩擾。主說說:「神豈不終久給他們(神的選民)伸冤麼?」這個對比是用來表明這個有力的比喻,目的是教導我們要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這就是信心,用這樣的信心禱告,我們必蒙應允。
在禱告中,同樣一件事給提出來的時候,大家不要以為是陳腔老調。有些事情在我們禱告以後,那個負擔就卸下,我們就不用再提出來。但也有一些事情是必須要教會不斷禱告,誤而不捨,直到主作工。願主幫助我們。